新華網北京9月21日電(記者朱立毅)根據國家質檢總局21日公布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征求意見稿)》,修理商用于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修理的零部件應當是制造商提供或者認可,并檢驗合格的原裝零部件。
國家質檢總局擬于今年10月下旬舉行《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立法聽證會。根據已經公布的征求意見稿,修理商應當與制造商訂立有關合同,就技術資料、技術培訓、修理用零部件、修理費用、備用車、拖運費用及交通補償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
根據征求意見稿的規定,修理商應當嚴格執行修理用零部件的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修理商用于三包修理的零部件應當是制造商提供或者認可,并檢驗合格的原裝零部件,其質量標準應不低于家用汽車產品生產裝配線上的產品。
此外,修理商應當建立并執行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期修理記錄存檔制度。修理完成交車時,修理商應當如實填寫書面修理記錄一式兩份,一份存檔,一份提供給消費者。消費者有權在修理商存檔記錄中查閱和復制本人產品的修理記錄。
這份征求意見稿指出,修理記錄內容應當包括送修時間、行駛里程、送修癥狀、檢查結果、修理項目、更換的零部件名稱和編號、材料費用和工時,以及拖運費用、提供備用車或者補償費用、交車時間、修理商和消費者蓋章或簽名等。
(資料來源:新華網)